爆鏡電視大股東「違NCC附款」偷賣股!陳椒華15日將赴北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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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NCC日前「鎖門」成功闖關鏡電視上架案,其中以「附帶停止條件」要求鏡電視股東簽署切結不得轉讓股份,立委陳椒華近日踢爆,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現象;鏡電視回應股權處置皆遵守NCC規範。陳椒華預告,將於15日上午9時30分赴北檢提告。

陳椒華近日踢爆鏡電視大股東違反NCC附款偷賣股,15日將赴北檢提告。(圖/中天新聞)

NCC審核鏡電視案爭議不斷,6月28日更以鎖住大樓逃生門杜絕立委監督,強硬通關上架案,事後於記者會表示有要求股東於2027年6月底前,不得轉讓股權,藉此回應外界質疑。

陳椒華近日召開記者會踢爆,她掌握新錄音檔證據,可證明鏡電視8大股東自始就是人頭代持,買方金流甚至透過前董事長裴偉流向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萬海航運少東陳致遠等股東,其中陳泰銘、陳致遠已數度承認賣股並收到股款,陳泰銘更向她透露,「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痛批「NCC附款要求根本就是一場笑話」。

陳椒華預告,15日將赴北檢告發鏡電視大股東不實簽結,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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