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台中市黨部為不當黨產命移轉 國民黨:抗議強奪合法民產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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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仁禮/綜合報導

不當黨產委員會今天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台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命移轉為台中市政府所有。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圖取自google map)

黨產會表示,根據調查,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自民國35年起,無償使用台中市民權路97號,亦為日據時期台中市役所建物,作為辦公廳舍近40年,系爭土地及系爭建物為國民黨自台中市政府不當取得財產,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移轉為台中市政府所有。

對於黨產會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為不當取得而須移轉市有,國民黨發言人林家興回應,國民黨已多次說明台中市黨部相關取得過程,一切合法合規,然黨產會未經過適當調查程序即做成不當處分,竟連自己的規定都不願意遵守,如此破壞民主法治作為,也讓相關處分毫無合法性、正當性與公信力,國民黨一定會上訴到底以維護應有權益,以及台灣民主法治的社會基本原則。

國民黨提出5點聲明,澄清台中市黨部坐落土地之取得價格係由台中市市地重劃協調委員會74年第6次會議第3案決議,並經省地政處同意備查,取得價格合法、正當並可受公評;還有,國民黨調閱黨產會調查報告後,要求黨產會應向台中市政府查證,但黨產會未有調查即做成處分。

國民黨表示,調閱黨產會調查卷宗,僅有「陳情人之陳情信」(非檢舉),也未檢具任何相關事證,黨產會即立案調查,完全有違黨產會「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之規定(程序違法),顯見黨產會早已預設立場。國民黨將待收到處分書,確認黨產會處理之理由後,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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