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5分鐘米其林餐廳沒收客7600元訂金!消保官搖頭「教一招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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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北市南港區一間米其林餐廳,近日因沒收客人的7600元訂金慘遭炎上,針對這起事件,台北市法務局認為,該餐廳的行為恐怕已經違反消保法平等互惠原則,消費者可以提出訴訟。

南港某家米其林餐廳因嚴格規定,引來眾多網友抱怨。(示意圖/取自Pexels)

1名王姓男子上月23日載著妻子到店裡用餐,不過根據店家規定,每人都必須先支付3800元的訂金,而他們也乖乖照做,不過當天抵達餐廳附近尋找車位卻花了一點時間,有打算提前打電話向店家告知會晚一點點到,但是電話怎麼打都沒人接,最後他們比寬限期的15分鐘又再晚了5分鐘抵達,結果不但吃不到,連訂金也被沒收,讓他覺得超不合理。

這起事件曝光後在網上掀起熱議,媒體報導,台北市法務局消保官指出,根據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業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準時抵達,但遲到後沒收全額訂金,此舉已經違反誠信、平等互惠等原則。

消保官建議,若消費者出現遲到的情況,餐廳僅能請求因遲延造成的損害,建議消費者可以依據消保法第12條主張條款無效,若爭議未能解決再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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