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員疑誤攜手槍出國旅遊 入境香港遭控「無牌管有槍械」8萬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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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美國參議員威爾森(Stephen Jeffrey Wilson)21日搭機抵香港後,被發現行李內有一把左輪手槍。據威爾森本人的說法,他是在機上找口香糖吃時,在公事包發現手槍的,目前他以2萬港元(約8.2萬元新台幣)保釋候審。

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威爾森持槍入境香港,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圖/翻攝參議院共和黨核心小組網站

港媒《星島日報》報導,63歲美國籍男性威爾森,被指控於10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海關行李檢查櫃台,無牌管持有一支左輪手槍。據網上公開資料,威爾森為共和黨黨員,2020年當選華盛頓州參議員,任期至2025年。

據威爾森發布的聲明指出,他與妻子此行是預計前往東南亞度假5週。然而,他沒有注意到手槍在公事包裡,他在從舊金山飛往香港的途中,正想從公事包裡拿口香糖出來吃時,發現了這把槍。威爾遜指出,當飛機降落在香港時,他立刻主動告知了海關人員。他強調,「這是一個無心的錯誤,預計情況很快就會解決」。

威爾森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罪」,案件23日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審。法官把案件押後至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審,威爾森獲準以現金2萬港元(約8.2萬元新台幣)保釋候審,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開香港。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除非持有槍械或彈藥牌照或經營人牌照,否則不得持有槍械或彈藥。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港元(約41萬元新台幣)及監禁14年。

香港律師湯家驊稱,外國駐香港領事如在執行代表國家處理事務的職務時享有外交豁免權,在香港犯刑事案件,可獲得豁免刑事訴訟,但不包括其領事職權範圍外的行為。威爾森並非代表國家,其攜槍入境的行為也不屬於國家行為,故不會享有外交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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