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陳致中涉洗錢判刑1年 母親節前5/11報到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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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仁禮/綜合報導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涉洗錢案,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高雄地檢署表示,已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5月11日下午3點30分到雄檢報到後發監執行。

雄檢表示,全案由台北地檢署指揮執行,由於陳致中戶籍、住居所地都在高雄,經北檢囑託代為執行,雄檢分案後由承辦檢察官依法進行到案入監執行程序,目前已發出傳票,訂於5月11日下午3點30分至本署報到,換言之,陳致中來不及過母親節,就要到雄檢報到並且入監。

陳致中(右)5月11日將在母親節前夕到雄檢報到後發監執行。(圖/陳致中臉書)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涉嫌幫母親吳淑珍洗錢,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並面臨解職,高雄地檢署已寄發傳票,陳致中訂5月11日下午3點半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將入監服刑。

陳致中遭判刑1年定讞並面臨解職,陳致中父親、前總統陳水扁今天(2日)下午將上凱道行使憲法的請願權。陳水扁說將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4大黨團,親自提出生平第一次的請願,希望關注選罷法修正草案對輕判、給緩刑、得易科罰金的洗錢罪被告,思考是否有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的違憲爭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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