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遭懲戒法院痛批放蕩不檢撤職!上訴二審2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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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最新司法消息!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為,事後又在臉書公開兩人合照,懲戒法院一審痛批他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但是關鍵在於,監察院去年初通過彈劾,懲戒法庭第一審雖然認為丁允恭損害政府信譽與公務員形象,但是沒有性騷擾,判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監院提出上訴,懲戒法院第二審4日不公開審理,經辯論終結,審判長訂本月28日宣判。

監察院上訴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性騷擾女記者,懲戒法院第二審今言詞辯論終結。(中天新聞資料畫面)

懲戒法院指出,丁男在2013年10月與嚴女訂婚,他因職務之故認識記者Y女,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女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1次,Y女並曾墮胎2次。

2017年2月間,Y女因北上工作與另名男子結識並交往,女方想要與丁分手,但丁為了挽回Y女,竟在臉書上傳他與Y女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Y女交往過。

監察院上訴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性騷擾女記者,懲戒法院第二審今言詞辯論終結。(中天新聞資料畫面)

Y女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對方刪除,丁的行為造成Y女後續工作上的困擾,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第一審審結認定,丁行為放蕩輕率,痛批他破壞公務員形象甚鉅,但考量坦承其事並有悔意,判決撤職停用2年。

監察院上訴後,懲戒法院第二審4日言詞辯論,邀專家學者陳述意見,但仍未開放旁聽,辯論終結後,合議庭2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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