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長跑一場空!備孕前一驗才知丈夫得梅毒 妻心寒提離婚...法院判決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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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大陸重慶一名人妻,為了備孕生孩子,和丈夫到醫院進行孕前檢查,沒想到卻驗出丈夫梅毒陽性,幾經思考後,決定向法院起訴離婚,並獲得判准。

大陸一名人妻因丈夫得梅毒提出離婚。(示意圖/Pexels)

據重慶九龍坡法院公開案例,夫妻雙方是經歷了多年愛情長跑後,才終於修成正果,步入婚姻的殿堂,為了備孕生孩子,夫妻兩人在婚後一周到婦幼醫院進行檢查,沒想到丈夫卻檢測出了梅毒陽性,由於丈夫可能會經性行為,將梅毒傳染給妻子,接著妻子有機率會垂直傳染給胎兒,所以醫生建議兩人,先暫緩備孕計畫。

為了近一步確認檢測結果無誤,丈夫又到了其他醫院,進行免疫檢驗,無奈結果皆呈現梅毒陽性,妻子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導致夫妻雙方爭執不斷,最後妻子以丈夫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為由,向九龍坡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婚姻關係。

在庭審時,丈夫承認他知道自己患有梅毒,目前尚未治癒,且於婚前未如實告知,法院審理後認定,梅毒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在醫學讓被認為會影響結婚和生育,對一方是否決定結婚的影響重大,男方早於辦理結婚登記前患有梅毒,但未履行婚前告知義務,因此女方主張撤銷婚姻關係於法有據,遂判決撤銷原、被告之間的婚姻關係。

而因為性病導致婚姻破裂的案例,還不只這起,北京一名男子在登記結婚後一個月,向妻子坦承自己婚前患有梅毒,雖然當下妻子願意陪她進行治療,但時間久了,卻未見治癒,再三考慮下,妻子認為該疾病屬於不適合結婚的重大疾病,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兩人婚姻關係。

同樣的北京朝陽法院審理後,認為締結婚姻關係,應建立在雙方互信的基礎上,若患有重大疾病卻未在婚前如實告知,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因此同意女方撤銷婚姻關係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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