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錢啦!婦女再就業計畫「最高領6萬」 受理申請至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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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開創事業第二春!勞動部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運用獎勵措施,協助婦女及早規劃重返就業,最高可領6萬元,受理申請期限至5月31日。

婦女若自行規劃參加訓練課程,提案經審核通過後,最高可領3萬元獎勵金。(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表示,適用對象為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之婦女,若自行規劃參加訓練課程,提案經審核通過後,完成訓練次日起30日內,檢附結訓證明並辦理求職登記,發給2萬元;完成訓練次日起180日內自行就業再發給1萬元,總計最高發給獎勵金3萬元。

勞動部說明,鼓勵重返職場並穩定就業,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雇主90日,發給獎勵金3萬元;部分工時受僱期間滿90日,且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二分之一以上者,則發給1萬5000元。

婦女再就業獎勵全時工作者也能領3萬元。(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不僅如此,為鼓勵雇主提供有照顧家庭需求的婦女,工時調整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僱用經推介的婦女,僱用滿30日,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000元獎勵,最長12個月。

勞動部指出,為協助婚育婦女順利重返就業,就業服務法104年將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2年以上婦女列為政府致力促進就業的對象,勞動部透過提供僱用獎助措施提高僱用意願;安排參與就業促進課程及提供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服裝儀容整備補助等各項措施,協助婦女提高就業準備及適應;對於有意創業者也提供免費創業課程及諮詢輔導、以低利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協助減輕資金壓力,每年約協助二度就業婦女1萬8千人就業。

勞動部呼籲,善用女力好人才,是解決缺工問題的良方,歡迎雇主朋友運用政府各項就業協助措施,共同營造友善就業環境,協助更多婦女在照顧家庭之餘,也能實現自我,在職場上展現長才,貢獻人力資本。

雇主或婦女朋友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措施,可至發展署官網「婦女再就業計畫」專區(網址:https://pse.is/57renn)查詢相關資訊。有就業需求的婦女朋友,可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或上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查詢更多求職求才服務活動訊息、職缺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已經公告民國113年「自主訓練獎勵」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歡迎有意重返職場、已規劃自主訓練課程需求的女性朋友,可把握受理期間,踴躍提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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