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女撞死所長 辯護人稱「賴清德死損害比槍擊要犯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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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遭陳嘉瑩毒駕拖行慘死,新北地今最後一天審理,陳女辯護人在庭上比喻即使死的是總統,也不會比十大槍擊要犯的死損害更大,請求法官理性判決。

陳嘉瑩撞死警所長今將宣判。(圖/資料畫面)
陳嘉瑩撞死警所長今將宣判。(圖/資料畫面)

回顧此案,時任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與 同仁2024年9月30日深夜,在轄內發現嫌犯陳嘉瑩車輛違停上前攔查,發現她疑似持有違禁品,未料陳女拒檢開車加速逃逸,劉宗鑫因此遭車輛拖行後撞擊施工護欄重傷送醫不治英勇殉職,陳女犯案後開車逃逸躲藏,案發後2小時即遭警方拘提逮捕到案。

陳女遭逮後採尿液送驗,驗出她吸食「喪屍煙彈」及安非他命等3種毒品,訊後檢方依殺人罪、加重妨害公務、不能安全駕駛及妨害公眾往來等罪起訴陳女羈押至今,案件移審後新北地院6日至11日連4天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今日上午新北地院接續開庭,劉父突然當庭下跪請求法官判處陳女死刑,劉母也說自己天天吃藥「活著比死還難過」,因為有老父、母要還有兒子留下的2個孫女要照顧,「不然不知道怎麼活下去」,場面悲淒令人鼻酸,而陳女陳述時表示希望法官能判有期徒刑讓她有機會彌補,向家屬道歉則遭劉父斷然拒絕。

陳女辯護人在庭上提示陳的舍友及妹妹等人的筆錄內容,強調陳嘉瑩有悔意,在看守所每天抄佛經幫劉所長祈福,也曾寫信給劉的家人道歉「其實沒那麼壞,不是故意撞所長」,以及懷孕休克緊急送往加護病房住院時,也寫信承辦檢察官,這些都足證陳女犯後態度,希望提供非被害人看陳女角度作為相對客觀依據,檢方則說陳女時寫信給檢方是為了求交保。

辯護人最後說「生命是等價的」,舉例因為死亡的是好人所長劉宗鑫,才有這麼多人幫他說話,「若今天死的是平凡人或是十大槍擊要犯,損害就比劉所長死亡造成損害還低嗎」,他認為法律上生命消逝就已達到損害最上限,甚至說「即使今天總統賴清德死了,也不會比十大槍擊要犯死了損害更大」,藉此請法官與國民法官具理性與勇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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