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所涉三中案今(5)日召開高院二審的言詞辯論庭,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3人均到庭,高檢署則強力抨擊一審判決「相當荒謬」,要求改判3人有罪。

根據起訴內容,檢方認定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與張哲琛、汪海清以非常規交易等手法,在中視、中影、中廣及舊中央黨部大樓等交易案中,造成中投高達72億9174萬元的損害。然而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認為,馬英九並非中投、光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不符合證交法特別背信與非常規交易罪的身分要件,而張哲琛、汪海清雖符合身分要件,但無犯意與犯行,因此判決3人均無罪。

今日高院言詞辯論庭上,針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仍做無罪答辯,高檢署強調,中廣股權交易案違反中投公司取處規定進行鑑價,北院的證據評價標準前後矛盾、採證法則明顯錯誤,「判決相當荒謬」,馬英九等3人涉犯證交法、背信等罪犯行明確,建請高院均改判有罪。

今天開庭只完成提示證據及檢方論告,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尚未陳述,合議庭已定下週一(8日)的上、下午庭期,由馬英九等3人及律師進行結辯,預計當天諭知宣判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