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起確診=喪失投票資格!違規追查「最重罰200萬」 6大QA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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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書璿/綜合報導

九合一選舉將於11/26舉行,根據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確診者確定不能出門投票,預估將有5-7萬人喪失投票資格!依照現行5+n制度推算,明(21日)起通報確診的民眾即趕不上投票。指揮中心表示,將依領票及確診紀錄採「事後追查」方式進行,違者可罰新台幣20萬-200萬元,呼籲民眾配合防疫政策。大選將至,《中天新聞網》整理6大QA,帶您看懂最新防疫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投票日三項防疫措施,包括「指揮中心或衛生單位不會提供確診名單給選務單位」、「不會在投開票所受理違反隔離規定檢舉」、「請民眾遵守法律相關規定,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的健康權利」。(圖/指揮中心提供)

Q1:為什麼11/21確診就不能投票?確診隔離天數怎麼計算?

A1:台灣《選罷法》規定,選舉人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然國內法律對不在籍投票制度尚乏規範,且未有特設投票所制度;而確診者受隔離政策影響,不得出門,因此也無法進行投票。

根據現行確診「5+n」隔離制度推算,11月21日開始至11月26日投票當天,若被判定為確診者就會面臨無法投票情況。

Q2:同住接觸者可以投票嗎?

A2:同住接觸者,現在採取「0+7」,因此可以出門投票。

Q3:違規將如何處罰?

A3:通報確診仍外出投票者,最高可依法開罰新台幣20萬-200萬元。衛福部長薛瑞元指出,領選票和確診皆有紀錄,因此事後追查相對容易,「跑都跑不掉。」

針對外界質疑,快篩陽性卻未通報確診,並前往投票的民眾該如何處理?指揮官王必勝坦言,在未完成確診動作之前,視同還沒確診,因此也很難去做約束。但他仍呼籲,若民眾有症狀且驗了快篩陽性,「強力希望、也建議不要去投票」,避免將疾病傳染給別人。

Q4:投票時遇到發燒(體溫過高)怎麼辦?

A4:疫情指揮中心指出,這次還開設「防疫專區」,只要民眾體溫過高就會被引導到特定區域,加發一次性的手套,圈票桶也會定期消毒。


Q5:可以在投票所現場檢舉違規嗎?

A5:指揮中心說明,不會在投開票所受理違反隔離規定的檢舉,避免現場檢舉影響投票秩序。若要檢舉確診者違規投票,要找地方衛生單位,「事後」會再調查足跡與相關隔離天數是否違反規定。

Q6:指揮中心恐有提供違規名單給選務單位的疑慮?

A6:王必勝強調,指揮中心或者衛生單位「不會」提供確診名單給選務單位,也就是不會做選舉人名冊註記或者不發票的情形。

中選會選務處長謝美玲進一步解釋,在投票日當天中選會和衛生單位,不會把確診者的名冊提供給選務單位,也不會在投開票所來受理,違反隔離規定相關的檢舉,也會請尚未解除隔離的確診者,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來辦理。

 

確診者隔離期縮短成「5+n」,確診者在第6天就可以出門投票。(圖/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Q7:「5+n」制度是什麼?

A7:「5+n」指的是採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天數為5天,隔離期滿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因自主健康管理日期從0天到7天都有可能,故被稱為5+n措施。

王必勝表示,隔離5天後,不論篩陰篩陽都可以出門,篩陽只是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均可外出,不以快篩結果為限制,但須全程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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