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以虛擬幣借貸平台詐騙近千名投資人、吸金逾50億元的「絕對能源集團」案持續擴大,台北地檢署9日再度指揮警調出動,拘提3名營運長及6名業務共9名被告到案,其中6人於同日遭聲押禁見,另3人則於10日陸續移送北檢複訊。

絕對能源集團涉嫌自民國111年至114年間,在全台舉辦多場投資說明會,向投資人宣稱集團發行EGT、TBT兩種虛擬幣,並創設DeFi借貸平台APP,聲稱投資人購入虛擬幣後,可透過平台撮合對外放貸,每月可獲3%至7%不等的月息。然而,平台實際上從未進行任何放貸撮合,資金均遭集團詐騙,估計4年間共吸引近千名投資人受害,吸金總額逾50億元。
事實上,絕對能源集團早有前案。北檢去年12月已依《銀行法》及洗錢等罪,起訴集團負責人邱志豪及幹部共17人,起因為集團擅自發行兩種「特別股權」有價證券,對外宣稱年獲利可達25%至42%且期滿可取回本金,累計詐騙316人、吸金2.7億元,邱志豪遭求刑18年,絕對能源公司則被求處1億元罰金。
台灣檢察署其後接獲新檢舉,指絕對集團另在台舉辦多場說明會,以發行虛擬幣及DeFi借貸平台為名義大規模吸金,金額高達逾50億元,遂將全案發交北檢「打詐預警中心」繼續深查。今年1月29日,北檢首度指揮警調搜索拘提邱志豪等9人,台北地院於1月31日裁准9人羈押禁見;2月11日再聲押1名幹部,全案在押人數累計達10人。此次9日再度拘提行動後,聲押人數進一步增加,全案持續朝違反《銀行法》等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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