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南向344.4公里高科路段今(11日)上午9時02分發生三車事故。一輛營業半聯結車由吳姓男子(63年次)駕駛,行駛於中線車道時疑似變換車道不當,擦撞外側車道由林姓男子(82年次)駕駛的自小客車,導致該車失控撞上內側護欄。

事故發生後,另一輛由劉姓男子(73年次)駕駛的自小客車因閃避不及,再撞上林男車輛左前車頭,並因此翻車,造成三車事故。警方指出,事故現場於上午9時50分排除,所幸相關駕駛均無飲酒情形。

國道警察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變換車道不當」是高速公路常見肇事原因之一,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開罰,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變換車道時應打方向燈並保持安全距離,以避免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