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爆非法蒐集民眾個資!涉案警遭判刑1年8月

分享:

台中大甲分局前甘姓員警,去年濫用職權私查10名民眾個資。經查獲送辦,台中地院依非法蒐集個資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12萬元。

台中地院。(圖/Googlemap)

根據法院判決,這名甘姓員警在2023年在派出所任職時,明知缺乏公務理由不得隨意調閱資料,卻仍透過值班台電腦與警用行動載具,連線至警政知識聯網。他私下搜尋了蔡姓、劉姓及武姓等十人的身分證字號、年齡、住址與車輛登記等隱私資訊。大甲分局在後續的內部稽核中,察覺其查詢紀錄出現多筆異常,隨即將他移送法辦。

案件移交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甘姓員警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法官根據相關的系統登入紀錄及證人說詞,認定其犯罪事實明確。法官嚴厲批評,執法人員本應作為守法表率,卻藉由職務之便侵害大眾隱私,實屬不該。但審酌他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四名被害者達成和解,最終針對其十項罪名分別判刑,合併執行1年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留言衝人氣 3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