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大學校園去年6月發生榕樹倒塌意外,一名23歲研究生不幸身亡,家屬悲痛提告校長等5人,全案台中地檢經調查並綜合專家意見,全案偵結5人獲不起訴處分。

回顧此案,2025年下午5時許,台中逢甲大學校園內一棵巨大榕樹突然不明原因倒塌,當時研究生吳男與女友及其他學生經過「榕榕健康步道」,巨樹倒下造成4人受傷,其中吳男被樹幹壓住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仍因傷勢嚴重不幸死亡。
檢警相驗發現吳男臉部、胸腔凹陷變形、全身多處骨折與外傷,死因為創傷性顱腦損傷,事後吳母指控校方早在2月就發現樹生病,卻未積極處理才導致悲劇,認為全案是人為疏失,校方卻想將此事定調「公共意外事故」,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提告校長王葳、總務長及廠商等5人過失致死罪。
案經台中地檢署調查近日全案偵結,檢方依據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的專家意見,認定該樹病況要專家才能看出,難以認定5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犯意,均以不起訴處分;對此逢甲大學表示尊重檢方處分,但不影響校方原承諾的後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