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持證蕭姓保母去年12月受託照顧8個月大男嬰,卻在托育第4天因不耐哭鬧情緒失控,雙手劇烈搖晃男嬰,導致其頭部撞擊受傷並一度昏迷。事後男嬰出現吐奶情況,保母才通報家長並緊急送醫。

醫療檢查顯示,男嬰左腦出血,並有雙側頂骨、枕骨骨折及嚴重視網膜出血,醫師認定符合「嬰兒搖晃症候群」,需極大外力搖晃才可能造成。檢方據此認定保母行為導致重大傷害。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構成成年人對兒童傷害罪,但考量保母已賠償55萬元並與家長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5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與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