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44歲)涉嫌放高利貸,還以檢察官身分向包商施壓,恐嚇逼簽上億元本票,基檢25日執行搜索約談,今複訊後向法院聲押,下午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調查,林渝鈞2022年起透過前妻蔣女認識自來水承包商高姓男子,自2024年4月至2025年8月間共計借給對方2230萬元,每月利息高達3.5分至5.6分,高男每月需支付375萬元利息,雙方還相約在基隆地檢署地下停車場交付款項。
高男不堪高額利息無法支應,未料林渝鈞竟用自己檢察官身分,以資金來自同事借款,以及股東包含警分局長及政府官員等說法施壓,甚至恐嚇逼高簽下1億元本票,並將債權約定併吞其名下公司,高男最後走投無路去年底備妥事證向調查局報案。
基隆地檢25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等單位執行搜索拘提行動,兵分多路前往林渝鈞辦公室、住處搜索,林與蔣姓前妻等多人也遭搜索約談,檢方複訊後蔣女獲100萬交保,林則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聲請羈押。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林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重利、恐嚇及涉犯洗錢防制法後,且林應訊時否認犯行,但經查林與高男有高額重利借貸糾紛,行為顯然與與公務人員廉潔自持原則有違,證人證述與相關證據明確犯罪嫌疑重大,另林刪除手機對話紀錄行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最後裁定林渝鈞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