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10億公款開豪車爽奢靡!台中銀董座王貴鋒、「超跑達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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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跟「超跑達人」一起被羈押!台中商銀董事長涉嫌挪用公款10億租豪車、招待所奢華度日,讓公司跟保經公司損失高達2億,檢方以《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聲押2人獲准。

據檢警調查,專案小組蒐證後認為王貴鋒跟「超跑達人」租賃業者周哲男,及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現任董事長賴麗姿等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不合營業常規交易、《銀行法》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等重罪,使台中商銀與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損失共逾10億元,原本王、周在本月1日凌晨5點左右,分別獲法官裁定以1千5百萬、8百萬及3百萬交保,均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而全案經高院在昨天(23日)裁定撤銷,發回新北地院更審後,經通知3人到庭訊問,法官認定王、周2人均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3款之特別背信罪、《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均有羈押之必要,且禁止接見、通信。

不過法官訊問賴麗姿,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認定她所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3款之特別背信罪、《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但若能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尚能代替羈押處分,最後她獲5百萬交保,王貴鋒跟周哲男改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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