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隊正妹淪詐騙車手!面交收19萬贓款 判刑1年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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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21歲游女因涉嫌當詐騙車手遭起訴,士林地院今日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宣告緩刑2年,期間須依約履行賠償義務。

游女禁不起高薪誘惑,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圖/示意圖/AI生成)
游女禁不起高薪誘惑,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圖/示意圖/AI生成)

游女平時以啦啦隊應援形象在社群平台吸引不少粉絲追蹤,卻在去年10月間因禁不起高薪誘惑,加入詐騙集團。判決指出,該集團由暱稱「Abby醫美諮詢」、「景澤」、「李凱族」等成員組成,分工合作進行詐騙。

詐騙集團運作模式曝光

集團上游透過LINE對被害人甜言蜜語,誘騙其投資虛擬貨幣,並引導至假投資平台「8V交易所」,利用虛假獲利數據讓被害人深陷其中。游女則憑藉亮麗外型,負責出面與被害人進行面交收款。

根據判決,游女曾依據指令前往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一帶,向被害人當面收取現金19萬餘元,隨後火速轉交給集團成員,藉此隱匿不法金流。游女到案後供稱,她共參與3次面交,總計領到約3萬元的報酬。

法院審理期間認定游女明知詐騙集團以不法方式騙取財物,仍參與分工收款,犯行明確。不過法官審酌她犯後態度尚可,於審理中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分期和解協議。

悔意展現與賠償方案

游女與被害人同意賠償19萬8000元,採分期付款方式履行,每月給付1萬5000元。法官認為游女雖然價值觀偏差導致誤入歧途,但有悔意並盡力彌補被害人損失,因此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士林地院最終判決游女有期徒刑1年,宣告緩刑2年。但法院強調,若游女在緩刑期間未依約履行賠償義務,緩刑恐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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