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中港澄清醫院出現一名疑似酒醉自傷男子在昨(21日)大鬧醫院急診,疑似因為不滿醫師治療而試圖攻擊醫師不成,竟涉嫌毆打男護理師,害護理師腦震盪。
據悉,該男子清晨與妻子吵架手腕受傷送醫,男子身上帶有酒味且疑似不滿醫師治療而試圖打醫師,但追打不成竟跑到門診外找人,後來看到男護理師就出重拳毆打,護理師被毆後痛到無法起身,男子還想上前打人但被警衛和妻子阻擋。
涉嫌攻擊護理師的男子已被警方逮捕,中港澄清醫院也譴責醫療暴力,被毆打的男護理師出現頭部外傷、腦震盪、不時噁心和嘔吐,目前在住院治療,醫院將協助護理師對男子提出告訴。


中港澄清醫院說明,如下:
21日凌晨4點左右,由119救護車送來約30歲體重108公斤林姓病人到中港澄清醫院急診室,病人左手有割腕傷口。
急診醫師在急救室幫該病人檢視傷口,請病人脫外套,病人憤怒大聲說:「我不要處理傷口,我不要縫合傷口。」並衝下床作勢毆打醫師,急診室立即以警民連線通報警方,醫院警衛也立即協助處理。
病人持續情緒激動、口出髒話,並作勢欲毆打急診醫師,經醫院警衛及家屬制止並安撫至急診大門口外面休息冷靜。詹性護理師想跟他溝通繼續就醫,該病人突然出拳毆打詹性護理師右側頭部,曾短暫失去意識,有臉部擦傷及挫傷,眼睛模糊、頭暈、想吐、頸部疼痛,出現腦震盪症狀。
周思源總院長與護理部黃麗玲主任,當日一大清早即至急診關心及慰問護理師,蔡哲宏副院長也至急診了解經過,同時指示急診護理長進行相關通報。護理師經腦部電腦斷層檢查,目前腦震盪狀況尚屬穩定,仍住院中持續觀察頸椎是否受傷。
醫療法自103年即修法,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違反相關法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予暴力,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蔡哲宏副院長表示,該院嚴重譴責醫療暴力,一直以來採暴力零容忍的態度,有關此次事件,該院已由職安室通報衛生局與地檢署,將依相關規定配合警方與地檢署辦理後續提告等程序,也會持續關心受傷同仁的身體狀況與心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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