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山污染不只是生態危機!柯志恩:地方治理失能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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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旗山馬頭山自然生態保育區遭非法棄置廢棄物,市府依法開罰,目前環保局也介入強制執行,但清運進度緩慢。對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這不只是生態危機,更是地方治理失能的縮影,市府與環保局若真有魄力就該立即拿出行動與決心,讓破壞環境的業者付出代價,而非讓全民背負惡果。

柯志恩。(圖/中天新聞)
柯志恩。(圖/中天新聞)

柯志恩今天表示,高雄馬頭山在居民與環團多年爭取下成立人文生態園區,是許多保育動物的棲地。卻在今年初被揭露遭傾倒 2800公噸廢鋁渣與營建廢棄物,其中重金屬含量超標百倍,不僅惡臭瀰漫,更污染土壤與水源,嚴重威脅居民健康。這起事件,凸顯的不只是地方環保局監管失靈、長期縱容,更是政府效能與公信力的崩壞。

高雄旗山馬頭山自然生態保育區今年初遭非法棄置廢棄物,市府依法對7行為人開罰並限期清理。(圖/高雄環保局提供)
高雄旗山馬頭山自然生態保育區今年初遭非法棄置廢棄物,市府依法對7行為人開罰並限期清理。(圖/高雄環保局提供)

柯志恩指出,事件曝光後,環保局雖下令行為人限期清理,但截至 9/21 截止日,清運進度為零,致使環保局只能送交強制執行,預估清理費用高達5000多萬元。倘若業者脫產,這筆鉅額費用恐由市府代墊、最後恐由納稅人埋單,「高雄市民怎能不生氣?」我們要問:

1.誰縱容?誰失職? 這些有毒廢棄物不是短期傾倒,居民早就通報,為何環保局遲遲不介入?拖得愈久,污染就愈擴大。

2.「限期清理」形同空氣?今年 1、2 月就有人檢舉,但環保局只是口頭限期,拖延 7、8 個月仍無實質行動。甚至還顢頇卸責,說「若不是有美濃大峽谷,馬頭山根本沒人要管」,如此荒謬說詞,令人難以接受!

3.「期限」只是拖延術或障眼法?到期仍無作為,最後才「被迫代清」。這種被動處理不是積極作為,而是程序上的敷衍。如果行為人無力支付,最後轉嫁給納稅人,等於全民替官員的失職與怠惰買單。

環保局進場代為清理。(圖/高雄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進場代為清理。(圖/高雄環保局提供)

柯志恩認為,馬頭山污染事件,不只是生態危機,更是地方治理失能的縮影。市府與環保局若真有魄力,就該立即拿出行動與決心,讓破壞環境的業者付出代價,而不是讓全民背負惡果。

高雄市政府表示,環保局已於昨日啟動馬頭山公有土地代清理程序,在工作人員及場地安全的前提下,持續進行作業,截至目前已完成56立方公尺廢鋁渣打包清運,預計今天可完成公有土地上遭棄置的廢鋁渣打包。對於柯志恩的說法,高雄市府嚴正駁斥不符事實,更是刻意抹煞查處公務員的辛勞。高雄市政府說明,環保局於今年1月接獲舉報馬頭山案地疑有不明機具人員進出,立即配合保七進行蒐證,並依檢察官指示於2月20日發動檢警環聯合偵查行動,同時於現場開挖採樣送驗,相關事證當時均已移請地檢署偵辦參考。相關程序並無任何延宕情形,柯志恩委員所稱恐怕是對相關法律與行政程序的誤解。

市府指出,環保局因檢方偵查不公開原則,起訴前並無法取得行為人相關資訊,因此得依行為責任優先於地主狀態責任原則命其限清,故於案件移送後、偵結起訴前,先以不透水帆布覆蓋現場,並定期派員巡查補強。此外,於3月查明地主資訊後,即函命地主加強管理避免二次污染,並於解除證據保全後,函命地主限清前陳述意見。後全案於9月1日偵結起訴取得行為人個資後,立即限期9月21日前完成清理,逾期不清理環保局始得代為清理並求償,相關程序並無任何延宕情形。

市府強調,本次代為清理公有土地所衍生的必要費用,皆納入向行為人求償的標的,命繳納代履行費用的處分已於22日發函,行為人拒不繳納則移送行政執行署扣押財產、拍賣房地取償。於此同時,也已依法命私有地主限期7天內清理完畢,逾期不為清理將命繳納代履行費用,若未繳納,續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環保局重申,相關行政程序均需依法進行。環保局依「程序不備、實體不究」來辦理,如果程序不完備環保局即貿然代為清理,恐怕才是由全民買單。

環保局重申,高雄市政府嚴肅看待馬頭山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並已裁罰行為人各300萬元罰鍰,同時要求行為人、地主限期清理廢棄物,若拒不配合,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由環保局來代履行,並且會相關人追訴求償。此外,市政府也呼籲柯志恩委員應該了解事實後再發文,不應抹煞公務同仁辛勞,刻意誤導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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