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恩恩爸輸了!求國賠1元敗訴 4醫療專家一致認定:提早送到醫院結果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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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去年4月確診新冠肺炎不幸離世,恩恩爸指控新北市政府有疏失,刑事提告新北市長侯友宜等人過失致死罪,不起訴確定,民事提告新北市政府請求國家賠償1元,新北地院今(21)日判恩恩爸敗訴。

恩恩爸(圖/翻攝恩恩爸臉書)

新北地院21日發布判決新聞稿指出,法官已審酌雙方當事人所提證據,包括新北市政府提出的監察調查報告中相關兒童及加護醫學專家之發言資料。

醫學專家之中的發言者A稱:「81分鐘的影響有多大,如果以這個病情來推測,其實提早時間來醫院,結果可能差不多,因為我們看後來其他類似腦炎兒童病患反應的過程,很難救起來。」

發言者B稱:「如果他提早到醫院是否會存活,我們還是覺得沒辦法,因為腦炎的狀況很多其實我們治療是輔助性、維生醫療部分,給一點類固醇和免疫球蛋白,沒有辦法保證這種病情能救得回來,目前醫療沒有什麼藥物治療可以確認讓腦部好轉。」

發言者C稱:「這個病送到我們醫院來,結果應該也是一樣的,這個病人如果早了10幾分鐘、20幾分鐘,也不一定有辦法挽回。」

發言者D稱:「無法保證會治療好,不會說絕對沒有機會,但是很有可能沒什麼影響,急性腦炎真的沒有辦法推測這個81分鐘能不能改善它的結果。」

法官最後認定,恩恩爸未提出相關醫學資料或其他足以建立「相當因果關係」存在之證據,恩恩的病逝與新北市政府難以認定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因此求償無理由,判決駁回,訴訟費用1000元由原告恩恩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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