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不該馬上離?網掀熱議 吳宗憲也支持離婚冷靜期立法!

分享:

台灣2024年離婚率達2.28%,在亞洲地區僅次於中國,立法院法制局近日提出研析報告,列舉南韓自2008年實行「離婚熟慮期制度」後離婚率明顯下降,建議可汲取其中可供台灣參考之處。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態支持,在網路上引發熱議,不過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開嗆指出,法制局報告結論其實是反對的。

離婚示意圖。(圖/unsplash)
離婚示意圖。(圖/unsplash)

法制局報告內容指出,在南韓,夫妻協議離婚後須進入熟慮期,有子女者為3個月、無子女者為1個月,期間可接受法院建議的專業諮商,期滿仍堅持離婚者才可完成程序;若一方未出席或未完成登記,離婚即失效。報告提到,離婚熟慮制度使南韓離婚率逐步下降。中國大陸也有實施30天離婚冷靜期的案例。

然而,法制局報告同時指出,研究發現相關制度對於提出離婚申請的比例並無顯著影響,顯示離婚熟慮制度未能解決離婚的根本原因,只是讓人「難以完成離婚手續」而非「打消離婚念頭」。儘管報告結論持保留態度,吳宗憲日前受訪時仍表達支持立場,他認為政府應勸合不勸離,許多夫妻可能一時衝動,離婚也會帶來親權、財產等相關問題困擾,不過離婚冷靜期也需有配套措施。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資料圖/中天新聞)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資料圖/中天新聞)

網友也紛紛批評此提議,有人表示「結婚才需要冷靜期吧!」、「想離婚的人就是已經忍無可忍想離開,還要冷靜三十天?」質疑制度的實際效益。

王婉諭表示,看到吳宗憲支持「離婚冷靜期」的新聞覺得實在很好笑,質疑吳宗憲受訪前是否沒看過法制局的報告內容。她指出,法制局報告雖然是在研究南韓「離婚冷靜期」的法制,但結論其實是反對的,報告明確寫道「從法實證研究上,發現對提出離婚申請之比例,並無顯著影響」、「這制度未能解決離婚發生的根本原因,只是讓人難以離婚,而非不想離婚」。

王婉諭進一步指出,這代表離婚冷靜期根本無法解決任何問題。她表示,有經歷過婚姻、甚至有孩子的人都知道,會選擇離婚一定是經過漫長的思考過程,反覆考量、煎熬、糾結才做出的決定,「想離婚卻離不了」的情況,可能還比「衝動離婚」的案例還要多很多。她強調,法制局本來就是立法院的幕僚單位,提出的東西頂多算是一種智庫建議,只能說麻煩立委們要抄、要支持之前,至少看一下人家內文在想什麼。

留言衝人氣 4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