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取榮涉共諜案收情資費近500萬!吳宗憲喊:立即凍結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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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資深黨工黃取榮涉共諜案,吸收多名政府要職人員洩漏機密資料,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科處100萬元罰金。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呼籲司法單位,應立即凍結黃取榮及相關第三人財產,不能讓共諜洗白犯罪所得。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中天新聞)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中天新聞)

吳宗憲今天(26日)表示,根據北院的新聞稿,上半年驚爆的府院黨共諜案,其中民進黨前資深黨員黃取榮遭中共吸收,在我國發展情報組織,負責吸收國安情資,親手交付情報給中共,且依據現有證據,已從中共收取高達497萬7500元報酬。他呼籲司法單位馬上凍結黃取榮及相關第三人財產,不能讓共諜洗白犯罪所得,拿著500萬繼續逍遙法外。

檢調偵辦綠營黨工共諜案,查出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見圖)被吸收成共諜(中時資料照片)
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因共諜案一審判處10年刑期。(報系資料照)

吳宗憲指出,法院特別點出4名被告長期在政壇或公職工作,本該最清楚「效忠國家」的重要性。但卻刺探、收集、洩漏並交付外交部與總統副總統行程等高度敏感情報,不僅危害我國外交安全,更直接助長中共「三戰」操作,對國家利益造成嚴重傷害。

賴總統前機要吳尚雨因共諜案一審判處4年刑期(攝自中天新聞)
賴總統前機要吳尚雨因共諜案一審判處4年刑期。(圖/中天新聞)

吳宗憲認為,司法除了從重量刑,更重要的是立即截斷不法財產利益。黃取榮拿了近500萬元的不法所得,如果這筆錢不立刻扣押、追回,等於讓一個「背叛台灣還能領中共獎金」,且很有可能鼓勵更多人走上「情報換錢」的背叛之路。唯有徹底剝奪犯罪所得,才能真正抑制這類賣國行為的發生,維護司法公信力,「請司法單位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33條扣押其等犯罪所得」,斷絕不法所得,才能真正抑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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