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洗錢案經台北地檢署偵結後,檢方將62名被告及13家公司起訴並移審法院,法院昨天(4日)裁定在押的9名被告分別以30萬至5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然而妮爾公司會計主管鄭巧枚因親友無法籌措150萬元保金,凌晨被押返台北看守所,其餘8人皆順利辦保離去。

否認涉及洗錢的台灣太子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人資長辜淑雯,是交保金額最高的兩人,保金分別為500萬元與400萬元,另一名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則以100萬元交保,3人於深夜首批離開法院時,王昱棠一派輕鬆步出,辜淑雯與陳麗珊則穿著深色連帽外套遮掩面容。

第二批獲釋的包括陳志在台親信李添的特助李守禮,以150萬元交保、太子集團超跑管理者邱子恩50萬交保、太子集團水房要角陳韋志50萬交保,最後離開的則是尼爾創新公司登記負責人林揚茂,以150萬交保、太子集團水房車手王俊國以30萬交保。
檢方指控,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自2016年起在台灣境內成立多家公司,用於經營非法賭博與洗錢業務,該集團將詐騙等犯罪所得透過線上博奕網站的入出金管道進行洗錢,並實質掌控設立於18個國家的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國內外金融帳戶。集團利用境外公司間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管道洗錢,連同事業夥伴「吳逸先集團」共同計算,洗錢金額高達107億元。
9名被告中僅王俊國認罪,坦承聽從吳逸先指示擔任「OJBK」洗錢平台取款車手,曾找過陳韋志拿取1800萬元,但其餘8人皆否認犯行,王昱棠表示檢方動偵查時他已離開太子集團一年半,美國制裁陳志時他人在越南,要逃的話就不會回來了,被法官詢問若交保可籌措多少金額,他回應自己月領太子集團1萬美金的薪水「可籌150萬元辦保」,狂傲言詞遭法官吐槽:「你是說150萬元美金嗎?」
辜淑雯則辯稱她在集團內僅負責行政、人資、後勤事務,而工程師等多數員工的工作內容都是直接向陸籍主管報告,她對工程師開發博奕遊戲內容並不清楚,願意繳納300萬元保金並接受科技監控。
至於被控為虛擬貨幣水房要角的陳韋志,則當庭以「我想回家照顧烏龜」為由請求法官交保,法官狐疑詢問「烏龜不是很長壽嗎?」陳韋志回答:「因為我太太不會用」,引發庭上一陣錯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