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間有不少地方流傳著「正月不理髮」說法,而此觀念竟在現代引起一場荒誕的家庭紛爭。山東一名男子因酒駕身亡,其妻子竟將外甥告上法院,指控是外甥在大年初二理髮害死丈夫,要求賠償100萬元人民幣(約461萬元新台幣)。

根據陸媒《濟南日報》,事發於某年大年初二,死者因嫌外甥劉兵(化名)髮型邋遢而與劉兵爆發爭執。劉兵出門後前往理髮店剪頭髮,並與朋友聚會。
當晚,死者因酒後騎車發生車禍,搶救無效身亡。死者的妻子、劉兵的舅媽得知劉兵在正月理髮後怒不可遏,並聲稱要告劉兵「故意殺人」。
舅媽還特意請來一名「大仙」作證。該「大仙」聲稱,劉兵明知當地「正月理髮死舅舅」的習俗卻仍去剪頭髮,讓舅舅不能釋懷,晚上喝酒比平時醉得快,因此出車禍,構成「間接故意殺人」。
舅媽去公安機關控告劉兵間接故意殺人未果後,又把劉兵告上法院,要求劉兵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賠償100萬元人民幣。
法院經審理認為,舅舅的死因是酒駕導致意外,與劉兵理髮無直接關聯。法院指出,「正月理髮死舅舅」的說法源自清朝時期漢人思念明朝,實際上是「思舊」的諧音,最後卻演變成「死舅」的顧忌。
法院最終駁回了舅媽的訴訟請求,呼籲民間習俗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應弘揚符合社會發展進步的習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層面綁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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