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管法修正引爭議 醫美學會:恐傷基層醫美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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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近期公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引發基層醫師、醫學會與產業界強烈反彈。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理事長陳俊光醫師表示,若以醫策會壟斷評鑑、並以PGY為唯一強制門檻,恐造成基層醫美體系崩解、國際競爭力下滑。

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理事長陳俊光醫師表示,若以醫策會壟斷評鑑、並以PGY為唯一強制門檻,恐造成基層醫美體系崩解、國際競爭力下滑。(圖/陳俊光提供)
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理事長陳俊光醫師表示,若以醫策會壟斷評鑑、並以PGY為唯一強制門檻,恐造成基層醫美體系崩解、國際競爭力下滑。(圖/陳俊光提供)

修正草案要求執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的醫師,每年應完成32小時訓練。然而,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現行的專科認證制度已遠超過政府所訂標準。該學會專科認證申請資格要求需連續維持2年會員資格,並於會員資格期間修滿60分專業學分;專科醫師換照制度則規定每5年換照一次,換照需於5年內再修滿120學分,以確保持續專業精進,未來還將增設「術科考試」,提升技術審查層級。

陳俊光理事長指出,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20年來已累積1400多位會員,這套自律制度運作多年且完整透明,是醫界自行建立的專業門檻。他擔憂,若忽視既有民間專業制度,恐排擠已投入系統學習的醫師。

針對草案擬由醫策會對全台2000多家醫美診所進行強制評鑑,陳俊光理事長表示:「因醫策會評鑑原本主要用於醫院等級,負責全台醫院評鑑,若將全數醫院及醫美診所均納入單一機構評鑑,人力和行政上負擔加大,反易造成制度失序,影響醫療體系運作。」他建議,若要提升品質,應由「具有公開制度與醫界代表性的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或整合多個學會共同參與,而非倚賴單一機構。

修正草案要求執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的醫師,每年應完成32小時訓練。然而,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現行的專科認證制度已遠超過此標準。(示意圖/Pixabay)
修正草案要求執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的醫師,每年應完成32小時訓練。然而,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現行的專科認證制度已遠超過此標準。(示意圖/Pixabay)

關於草案要求施作光電、針劑等特定美容醫療處置的醫師必須先完成PGY訓練,陳俊光理事長認為:「PGY內容偏重急診與內外科基礎,與微整形所需的注射技術、光電能量醫療與術後風險管理並非完全相關。」他進一步指出,若硬性要求PGY且未有相關配套措施,許多現役醫師恐無法短期達標,因此應不溯及既往。

近年海外醫美風潮興盛,但醫療糾紛也層出不窮。陳俊光理事長提醒,跨國醫療最大的問題不僅是語言差異,更在於術後發生問題時,無法及時獲得協助。他警告,若國內醫美環境因政策過度緊縮導致服務量下降,恐將促使更多人轉向海外醫美市場,反而使民眾面臨更高風險、無法維權,因此更應審慎評估政策的長期影響。

基於上述考量,陳俊光理事長提出三大訴求:「應尊重並納入醫學會既有自主認證制度,避免重複立法與排擠專業養成體系。也須避免由單一機構壟斷全國醫美評鑑制度,由醫師公會全聯會或多元學會共同參與。PGY規範則應以臨床實證為本,不應將非直接相關的訓練作為唯一門檻。」他強調,在追求醫療安全的同時,也應兼顧制度可行性與產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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