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禁養浣熊、河口鱷等641種動物!飼主登記備查免罰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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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公共安全,農業部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禁止國人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動物,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已飼養上述動物的飼主,於116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即可合法繼續飼養至動物終老。

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浣熊。(圖/台北市立動物園)

動保處表示,為保障新制上路前既有飼主權益及落實源頭管理,農業部訂定「不溯及既往」配套措施,現有飼主應於116年4月30日前至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進行線上資料登錄,完成系統登錄後,動保處將前往動物飼養所在地進行實地查核,確認動物狀況及比對資料無誤後,始可完成登記備查程序。

動保處補充,日後如飼主、飼養地點變更或動物死亡時,皆須報請備查;未來動物轉讓對象,限於已在116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並具同物種飼養經驗者。

若已飼養上述動物的飼主,於116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圖/農業部提供)

如未依限登記備查或違法飼養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動物,可依動保法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請飼主務必留意登記時效。

動保處呼籲,飼養任何寵物前皆應審慎評估自身的照養能力與居家環境,切勿因一時好奇而飼養,並請務必落實「終養不棄養」,共同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及動物福利。禁養動物登記系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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