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一名婦人去年底因不滿鄰居在停車場裝電動車充電樁,出手拔掉插頭踩住電線,雙方發生口角爭搶插頭時爆發肢體衝突,事後雙方互控傷害和解收場,婦人挨告強制罪則判罰3千元。

判決指出,去年10月17日,蔡姓婦人因不滿同社區鄰居楊姓女子在社區地下停車場裝設電動車充電樁,遂前往阻攔施工拔掉施工人員工具插頭還用腳踩住電線,楊女不甘示弱與她理論並欲搶回插頭,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與肢體衝突。
過程中兩人相互拉扯跌倒受傷,雙方時候均向對方提告傷害,楊女還控告蔡婦涉犯強制罪,士林地檢署依法起訴,互提傷害罪部分雙方達成和解撤回告訴。
強制罪部分法官認為蔡婦阻止楊女委託工人施工,拔插頭、踩線及拉扯手臂行為,妨害楊女使用公用插座權利已構成強制罪,近日依法判處3千元罰金、緩刑2年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