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因涉嫌於2024年4月12日詐領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共2450元,遭新竹地方法院依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新竹地檢署調查發現,身為關西鎮民代表會第22屆主席的羅仕典,於去年4月12日無法出席第7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卻由郭姓議事人員在會議當日製作開會入帳清冊及支票。會議結束後的下一個工作日,郭姓議事人員私下提供簽到簿與印領清冊,讓羅仕典以補簽到方式製作出席紀錄,進而詐取出席費。
對此判決結果,羅仕典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是否提起上訴。他同時澄清外界關於其將被解職的傳言,強調依法民意代表必須等到判決確定後,才會面臨解職問題。
新竹地院同案中的郭姓議事人員也被依同罪判處1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兩人判決均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