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運毒」不敢吞藏褲檔 機場遭逮判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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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去年11月受運毒集團所僱,從柬埔寨走私毒品海洛因入境,但他未依照運毒集團指示吞毒球闖關,將毒品藏在褲子內在機場遭逮獲,近日遭法院判處17年有期徒刑。

高雄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高雄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盧姓男子去年10月底受跨境運毒集團成員綽號「簡哥」的男子聘僱,先搭機飛往泰國曼谷再於11月5日轉機到柬埔寨,入境後被帶到飯店房內交付毒品海洛因7包。

對方要求他將毒品包裹成球狀吞入體內,以「體內運毒」方式規避查緝,但盧男擔心毒球在體內破裂導致死亡不敢吞,最後決定改藏在褲子內直接闖關,2天後從柬埔寨搭機返台在桃園國際機場時,遭海關與警方當場人贓俱獲,在褲子裡起獲7包海洛因196.14公克等犯罪工具,情節猶如港片「門徒」翻版。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盧男無視法律貪圖利益運毒危害國人健康,雖坦承犯行但因提供上游名單未具體查獲共犯,不符減刑要件,沈酌其並非主嫌且毒品尚未流入市面,最後判處1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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