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界爆發性侵案件,一名男性警員遭區公所女職員指控性侵,但該名警員則喊冤稱是遭對方強逼就範。警方內部調查後,懷疑案件可能涉及婚外情糾紛,全案已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同時市警局也採取人事調動措施。

台南警界發生性侵事件,圖為市警局外觀,當事警員非在此處服務。(圖/Googlemap)
據了解,這名年約40多歲的警員,原本在舊市區派出所服務,後來因與民眾發生多起糾紛遭調職至交通大隊。在交通大隊服務期間,他因未妥善處理車禍案件並涉嫌騷擾女性當事人,遭警方處以申誡處分。
警方表示,該名警員後來透過內部調動轉任偵查佐,但在郊區服務時疑似與區公所女職員發展婚外情。事件在警員妻子向警察機關投訴後曝光,警員隨即聲稱自己才是被害人,遭女職員強迫發生關係,但女職員得知後則以性侵罪名提告。
台南市警察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不當交往或其他刑事案件,將秉持不護短、不掩飾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目前除了將案件移送台南地檢署依法偵辦外,警察局也已啟動懲處程序,將涉案警員調往更偏遠的警分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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