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薪「引水人」登船摔傷骨折 法院判船東賠129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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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一名資深引水人日前執勤時意外摔傷骨折,他因月薪破百萬長達10個月無法工作,故向船東提告求償,法院認為船上安全設備未落實,判船東須賠償1296萬多元。

高雄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高雄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高雄港一名資深引水人劉姓男子,2021年8月18日上午執勤登上蒙古籍「順興輪」時,因船上可拆式扶手欄杆鬆脫旋轉,整個人摔落交通船甲板,造成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導致他10個月無法工作沒有收入,認為船上設備缺失向船東提告求償。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查出順興輪該段欄杆並非固定式,每次進港時都要重插,船務人員曾向船東提醒接頭鬆動會旋轉不符合法規卻仍未改善,認為船東對船上設備應負安全義務,未修繕的重大瑕疵構成過失。

法官審酌劉男每月平均收入約122萬,至少休養10個月連同醫藥費等,判船東須賠償1296萬6299元;另船舶管理公司曾對引水人工會提出1000萬元保證支票,法院認定未來若船東無法支付賠償金,宥暘公司須在1000萬元內負保證責任,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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