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長期虐待並致死年僅1歲多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判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檢辯雙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再上訴。

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宣判時,雖重判兩名被告,但未公開兩人對話內容。高院二審宣判後,首度在判決書中以表格方式揭露劉姓姊妹的通訊紀錄,完整呈現兩人如何以虐童為樂、互相分享凌虐過程,內容震撼社會。
判決指出,劉彩萱曾傳送剴剴被捆綁、遮臉、雙腳高舉的照片給劉若琳,對方竟回覆「好爽有冷氣吹」。另一張剴剴被包裹如木乃伊的照片,劉若琳則回「很爽吧」,冷血言語令人髮指。
此外,剴剴因哭泣、走樓梯變慢,劉彩萱竟重擊其手臂,並傳訊稱「忍不住打了一下」、「手還紅著五手印」。劉若琳不僅未制止,反而回應「可以教的還是要教」,顯示兩人對虐童行為視為理所當然。
合議庭痛批,劉彩萱在短短三個月內,將剴剴當成情緒宣洩工具,反覆以非人道方式施虐,並與劉若琳交換、評論凌虐心得,從中獲得滿足,甚至嘲弄、辱罵受害幼童。法院認定其犯罪情節重大,駁回上訴,維持一審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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