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麵包師殺死前妻同居人及友人 今二審宣判仍維持26年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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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罹癌麵包師方進祥去年開槍殺死前妻同居人及友人,今高雄高分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刑26年。 (圖/資料照,中天新聞)

去年高雄曾發生一起罹癌的麵包師方進祥,因為跟前妻的房產糾紛,談判時開槍殺死前妻的同居人及友人,雖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死刑,但一審橋頭地院卻認為他有教化可能,二審今(13日)維持一審的判決刑度,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殺人罪等,判刑26年及褫奪公權10年。

據判決書資料,方進祥雖跟妻子已離婚,但仍因房產問題爆發多次爭執,去年3月8日傍晚,方進祥又跟前妻因房產問題,在九曲堂火車站旁的練歌場吵翻,也在場的方男前妻同居人吳男及前妻友人劉男,見狀連忙制止方進祥。

方進祥返家拿了把改造手槍又回到吵架現場,此時方前妻同居人吳男見狀嗆「看三小」,徹底引爆方進祥的怒火,連開3槍打中對方,前妻友人劉男也被方開5槍打死。檢方調查後,認為方男返家拿槍又回到現場的舉動,明顯早有預謀,「殺意甚堅」,射擊的部位也都包含頭部要害,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處死刑,案經橋頭地院審理。

方進祥辯稱他回家拿槍再回現場,只是預防如果有人動手就拿出來嚇唬對方,是吳男先打他,他才會開槍,劉男是因為衝向他,他才會連開數槍,看到2人倒地後就沒再開槍,並沒有想要直接殺死兩人的意思。

法院合議庭綜合方男兒女、胞弟的證詞,認為方男跟妻子離婚後仍同居10多年,全案起因是方男擔心登記在前妻名下的房產遭處分,希望過戶至子女名下,但案發前前妻都未理會,甚至遭吳男、劉男等人阻止,情緒憂鬱又過度飲酒,才鑄成殺機。

合議庭認為,方男罹患扁桃腺癌,需要接受化療,經醫院鑑定後,也因殺人而心情難過,還知道省思自身行為,有透過矯正教化遷善可能,另外案發時方已65歲,服刑後縱有假釋機會,也到垂暮之年,再犯風險機率不高。綜合相關卷證,尚未達量處死刑程度,因此依槍砲、殺人等5罪判處26年徒刑,今(13日)高雄高分院維持一審的見解,宣判時維持26年刑度,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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