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警口角譙對方「屌什麼屌」 阿北用語法院這原因認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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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立德派出所外觀。(圖/Goolemap)

只是日常發語詞!台中一位67歲的伍姓阿北,涉及一件辱罵女警妨害公務罪官司,近日他獲判無罪,理由是他當下跟女警吵架時,罵對方「妳屌什麼屌」,法官認為「屌」這個字,是台灣部分民眾表達內心憤慨、發洩負面情緒的慣用詞,也有人拿來當成日常生活中的發語詞或口頭禪,未必都是在貶低他人的人格,因此判決阿北無罪。

據判決書資料,全案是發生在2020年7月21日,當時伍姓阿北(以下簡稱伍男)在台中火車站附近等人,他發現周遭道路的紅線設置不當,當下看到一名女警在附近,於是上前請對方幫忙反映,但卻得到「這個可能要麻煩大哥你去跟交通局反映」,伍男很生氣,覺得女警態度敷衍,雙方因而爆發口角,他一氣之下飆出「他媽的」、「妳屌什麼屌」、「是妳要反映,不是我反映,妳搞清楚,妳要反映,妳拿國家的錢,我講他媽的不是針對妳」等語,事後遭這名隸屬於台中市第三警分局立德派出所的女警提告妨害公務,並被送辦。

台中地院受理此案,一審勘驗現場錄音譯文,發現伍男之所以用詞不雅,是因為車站附近標線設置不佳,要求女警主動向上級反映現況,遭女警以無權限、要他自行向交通局建議等話再三回絕,這才心生不滿,覺得女警支領薪俸,卻對人民的建議搪塞敷衍,口氣才開始帶有不悅的情緒,進而引發糾紛,考量到他並非抽象謾罵,最終認定並無構成妨害公務,判決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

檢方上訴理由是,「屌」這個字是指性交行為,常用來做罵人的粗話,伍男對女警說出「妳屌什麼屌」,足認有貶抑警員人格的意圖,並引述「維基百科」上的相關資料為證。不過最後依然遭法官打槍,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伍男說的是「我國部分民眾表達內心憤懣、發洩負面情緒之慣用詞語」,也有民眾將這些詞語當作日常生活對話中的發語詞或口頭禪,未必都是作為貶低他人人格之用語,加上考量到當時的客觀環境情狀,這些詞語作為情緒發洩用語之目的遠大於文義表達意思的功能,因此,不能因為發言者在情緒激動時使用粗俗字句,就認為有侮辱的主觀意欲,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伍姓阿北的「屌」用語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被法院認證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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