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求刑26年!京華城土地左手賣右手遭起訴 沒收3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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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土地買賣案,於今日偵結,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3人。檢方對沈慶京具體求刑26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逾31.9億元。

沈慶京。(資料照/中天新聞)
沈慶京。(資料照/中天新聞)

沈慶京先前涉京華城案,於2026年3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刑,因違背職務行賄罪等遭判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法院認定其行賄公務員,嚴重腐蝕公務機關專業與廉潔,全案仍可上訴,北檢已於4月30日提起上訴,認為判刑太輕。如今沈再因涉嫌違法遭到起訴,可謂雪上加霜。

原為台北市地標的京華城於2019年11月熄燈,在民國108年9月第4度標售時,底價為新台幣342億元,由威京集團關係企業中石化旗下鼎越開發以372億元標得,創國內商用不動產標售金額最高紀錄。檢調懷疑此交易過程中涉及套利30億元,市場戲稱為「左手換右手」。

檢調調查發現,沈慶京私人巨額賭債與威京集團整體債務截至民國108年總計已高達181.8億元以上。沈慶京平時經常前往海外賭場大額賭博,因此積欠巨額賭債。為籌措償債資金,沈慶京於民國103年間以威京集團旗下泛宇等15家關聯公司名義,與澳門朱姓被告所屬的英屬維京群島商銳亮環球有限公司簽署虛假借款契約,以形式上看似一般正常借款債務外觀,包裝實質上為賭債本質的債務,為將來挪用威京集團旗下公司資產以償還私人鉅額賭債預作鋪排。

京華城案土地買賣又傳弊案,北檢起訴沈慶京。(報系資料照/黃敬文攝).
京華城案土地買賣又傳弊案,北檢起訴沈慶京。(報系資料照/黃敬文攝).

被起訴的13人中,沈慶京遭起訴《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特別背信罪,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中石化前董事長陳慈俊、中石化前總經理余華松起訴《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特別背信罪。另外,中央社報導指出,中石化總經理陳穎俊、前董事長林克銘、時任中石化獨立董事朱雲鵬等人也遭起訴。

威京集團財務長張志澄遭起訴《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商業會計法》會計憑證及帳冊記載不實罪,以及《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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