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慘遭性侵殺害案,兇嫌梁育誌歷經一、二審判死後,最高法院兩度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今(29)日更二審宣判,考量教化可能性後,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回顧整起悲慘案件,2020年10月28日夜間,就讀大三的鍾姓女學生獨自從台南歸仁長榮大學校區步行返回住處途中,不幸遭梁育誌隨機鎖定為目標,梁男持麻繩打結後套住鍾女頸部,強行將她拖入路旁草叢。
鍾女奮力掙扎反抗,過程中抓傷並咬傷梁男,但仍慘遭性侵並不幸身亡,案發後梁男駕車載運鍾女遺體在台南、高雄兩地遊蕩長達十餘小時,期間盜用被害人財物購買飲食,甚至因無力支付加油費用而將鍾女手機作為抵押,最終將遺體棄置於高雄大崗山山區。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鎖定梁男涉案,於案發翌日傍晚5時許在其住處附近逮捕正駕車經過家門、意圖觀察警方動向的梁男。
起初梁男態度囂張拒不認罪,甚至佯裝協助警方前往案發現場搜尋,企圖誤導偵查方向,經警方突破其心防後梁男才供出棄屍地點,其身上衣物及車內均驗出鍾女血跡與DNA。
檢方偵查終結後,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起訴梁男,一審、二審均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事實調查仍有未盡之處,將殺人部分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更一審去年1月仍維持死刑判決,認定梁男所犯為情節最嚴重之罪,然而上訴後最高法院再度發回更審,要求釐清梁男所犯殺人罪與強盜罪,究竟屬於一行為觸犯兩罪的想像競合關係,抑或各自起意應分論併罰。
此外最高法院也要求查明梁男犯案之初,是否即有殺害被害人之意圖,以及梁男是否具有教化矯正的可能性,高雄高分院更二審經審理後,今日上午宣判改判無期徒刑,判決結果與先前死刑判決出現重大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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