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幼兒園爆虐童!女童弄濕同學竟遭園長「猛扯脫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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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一間幼兒園爆出虐童案,就讀大班的女童遭到園長當眾脫褲,只因她刷牙時不慎弄濕男同學的褲子,家長控訴,園長手法粗暴,拉扯女兒時造成她背部受傷。新北教育局表示,已接獲通報派員稽查,若屬實將開罰並勒令停業。

新北市板橋區一間幼兒園爆出虐童。(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受虐女童家長今(10日)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公開監視器畫面指出,清明連假期間發現女兒背部有明顯受傷,才知道女兒在幼兒園因不小心潑溼同學,竟遭到園長不當對待、強扯衣物,在全班同學面前被脫褲。

家長怒控園長手法粗暴、蠻橫,不僅將女兒的衣服向上拉,試圖打結包住頭部,導致女兒在掙脫過程中,背部摩擦地板出現大面積受傷。家長更指,查看監視器時,陳姓園長還不斷解釋「只是想嚇她」,讓家長相當憤怒。

更有其他家長爆料,她與該名園長認識20年,從以前園長對孩童就有暴力行為,兒子、孫女都曾被園長打過,每次打完小孩就會帶他們去買糖果、擦蘆薈膠,已經跟對方講了很多年不要打小孩,園長仍不聽勸。

劉美芳痛批,這不是管教,而是惡意施暴,且該幼兒園過去已多次傳出施暴行為,情節惡劣。她嚴正要求教育局立即介入調查,對涉及肢體虐待與霸凌的行徑予以最嚴厲處分,並撤銷該名園長的教職資格。同時強調,孩子不應成為情緒發洩的對象,對暴力虐待必須零容忍,務求還孩子與家長一個公道。

對此,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已接獲通報派員稽查,經調閱監視器調查,陳姓園長的確有拉扯幼生衣物等不當行為,已立即要求該名園長停職,後續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嚴辦,一旦兒虐屬實,除處以重罰,還將公告姓名並勒令停辦,以維護幼兒受教安全。

教育局指出,若查證屬實,依規定行為人最高可罰新臺幣60萬元且終身不得任職;園方若涉重大違規,最高可罰21萬元並可能遭撤銷設立許可。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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