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陸正義夜奔柯家!陳佩琪下樓迎接 柯文哲備戰9/15羈押庭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1年,5日獲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8日辦保完成,北檢9日提起抗告,高院12日撤銷原發回更裁,北院定15日開羈押庭,今(13日)晚律師陸正義前往柯家。

律師陸正義13日到柯家。(圖/中天新聞)
律師陸正義13日到柯家。(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與陳佩琪這兩天足不出戶,不知對於高院裁定交保撤銷有何回應,守候在柯家外的媒體只在今晚6時50分許見到陳佩琪下樓,接應來到門外的柯文哲辯護律師陸正義上樓,晚間8時35分許陸正義再由陳佩琪送下樓離開,兩人均未向媒體多言。

陳佩琪臉書今日上午則發文:「先生回家五天多,生活作息逐漸上軌道,是仍覺得他思緒慢,走起路來膝蓋不穩,下肢無力,兩邊小腿前骨頭處滿片瘀傷,他說是在北所房間內晚上兩張床同時放下時,因只剩幾公分不到的空間,要離床洗手時,小腿碰撞到床板邊緣弄出來的(他在土城大學那本筆記有畫地圖給我看,以後再跟大家分享),這種瘀青只能等著它慢慢消退,現在開始幫他加口服葡萄糖胺酸、D3和鈣片,希望一年曬不到太陽的不良影響能逐步好轉。」

柯文哲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陳佩琪指出:「最令我驚呀的是(洩露個資一下,希望他別怪我)就是他臀部兩側最凸起處,也就是我們坐姿時會和地板接觸之處,出現了兩個極大的對稱傷口(有拍圖為證,但不想侵害他隱私太厲害,暫hold一下),他說是北所馬桶的感染,但我是認為是坐地板、馬桶時導致的類似pressure sore的傷口,這幾天仍聽他抱怨坐家裡電腦椅接觸到傷口仍是很痛,我這小兒科醫師拿出處理小baby最擅長的skin care技術,敷上多層藥膏,再用packing技巧敷個兩天,今早看來已經好很多了,他以前常鼓勵年輕人要結婚,理由是屁股長瘡才有人幫忙裹藥,或許這是最實際的例子吧。(那天他離開北院時,我就感覺到了, 他手臂竟比我還白…)」。

柯文哲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高院12日裁定理由認定,合議庭認定本案依原審審理計畫書記載,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性之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再原審前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裁定時,以有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長羈押,卻又於1個月後,在尚有諸多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之情形下,認被告2人滅證、串證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實難謂無前後矛盾及理由欠備之不當。

裁定理由並認為,原審裁定停止羈押並均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然本案事證繁雜,檢察官起訴之被告雖僅有11人,惟於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繁多,是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2人明確知悉為宜之必要;綜上,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原裁定既有上開未盡之處,本院合議庭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另為適法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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