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12)日以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案件源於去年3月立法院一起突發、與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肢體衝突事件。

去年3月25日晚間7時許,立法院院會審議國民黨所提兩項公投案,現場氣氛緊張。民進黨與國民黨立委為議案內容發生激烈對峙,柯建銘手持拐杖敲桌抗議。在敲桌過程中,拐杖突然脫手噴飛,不慎擊中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手臂,現場傳出徐巧芯的尖叫聲。
事發後,徐巧芯隨即前往台灣大學醫院開立驗傷單,並對柯建銘提出告訴。北檢經過調查後,今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柯建銘起訴。
此案涉及立法院內的暴力事件,在國會殿堂發生肢體衝突引發社會關注。過失傷害罪係指因過失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根據刑法第284條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根據驗傷單紀錄,徐巧芯因此次事件造成手臂受傷。柯建銘方面目前尚未對起訴做出公開回應。本案將由台北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檢驗拐杖脫手是否構成過失傷害的法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