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名酒商「劍南春」董事長私吞國有財產被罰17.7億 網友批:太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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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大陸知名酒商「劍南春」74歲董事長喬天明趁國有資本退出公司,改制期間虛報廣告費、經銷商應付款等費用,以及偽造財務資料侵吞大陸國有資產2.6億元人民幣(約11.5億元新台幣),遭四川省樂山法院判有期徒刑5年、罰款4億元人民幣(約17.7億元新台幣)。

大陸知名酒商「劍南春」董事長喬天明涉嫌行賄、私吞國有財產遭起訴。(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劍南春酒商前身為大陸國營劍南春酒廠,喬天明於2000年起出任劍南春酒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公司於2003年改制,由當時的劍南春酒廠管理團隊組成四川同盛投資有限公司,收購劍南春酒69.54%股份,除了商標等無形資產仍由政府持有,其他國有資本全部退出。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紀錄,2004年1月劍南春國有淨資產為9.3億元人民幣(約41.1億元新台幣),喬天明持有同盛投資41%股份,間接持有劍南春約26%股份。

根據微信公眾號「樂山中院」公告, 喬天明2003年透過偽造財務資料等方式,隱匿大陸國有財產2.6億元人民幣(約11.5億元新台幣),歸改制後的四川劍南春公司所有。2006年到2012年,他又先後向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云夫妻行賄38萬元人民幣(約168萬元新台幣)。

2018年9月,喬天明因涉嫌侵吞國有資產、行賄等罪名遭大陸檢方提起公訴。2023年3月24日四川樂山法院一審宣判喬天明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成立,執行有期徒刑5年、罰款4億元人民幣(約17.7億元新台幣),其私分國有資產及相應收益追繳,返還四川省綿竹市人民政府。

大陸四川省的劍南春酒是當地名產。(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據悉,大陸四川「劍南春」白酒與趙坡茶、綿竹年畫並稱「綿竹三絕」,相當有名。此次董事長爆出私吞國有財產又行賄,大陸網友紛紛認為關5年、罰錢4億「太便宜」,喬天明被捕前賺的盆滿缽滿,罰金數額對的來說也許只是冰山一角。也有人認為喬天明在2003年國家資本退出各企業「改制」期間貪污,「有些人恐怕瑟瑟發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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