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不滿被催討欠債! 房客狂砍二房東297刀遭判刑19年

台北市68歲陳姓男子,因積欠78歲失明二房東顏姓男子債務,2024年6月間因不滿遭顏男催討,持剪刀及菜刀狂刺顏男297刀致死。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26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陳進財有期徒刑19年。全案可上訴。

68歲陳姓男子不滿遭二房東催債,持刀砍死人,一審判刑19年,可上訴。(圖/中天新聞)

回顧本案,顏姓男子原以1萬8000元,於台北市萬華區民和街承租一處3房1廳1衛住宅,之後當起二房東,以月租金7000元將其中一間雅房,出租給透過社會局轉介的陳男,另以1萬元分租1房給林姓室友。陳男雖按時繳納房租,但因經濟狀況不佳且好賭成性,經常向顏男借錢,雙方多次因還錢時間起爭執。

2024年6月9日清晨7時許,陳男不滿顏男一見面就催討債務,雙方爆發嚴重口角衝突。陳男盛怒下先持剪刀戳刺顏男喉嚨、頭部共38刀,剪刀斷裂後又拿起塑膠柄菜刀揮砍顏男後頸與臉部,因刀刃砍鈍,陳男再持木柄菜刀繼續狂砍顏男全身,總計砍殺259刀。顏男遭砍殺後手指被砍斷、整張臉被割得面目全非,頸動脈被砍斷導致大量出血,後腦勺頭骨碎裂、腦漿流出,臟器外露倒臥血泊中當場死亡,命案現場血跡噴濺到2公尺高的牆面。

68歲陳姓男子不滿遭二房東催債,持刀砍死人。(圖/翻攝照片)

陳男行兇後,換下染血衣物,搭火車逃往新竹老家。陳男藏匿在新竹城隍廟附近,向超商店員借用電話報案,蹲坐路邊向到場警員表示「我殺了人」,萬華警分局獲報趕到命案現場,發現顏男遺體,陳男到案後被羈押至今。

《中天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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