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檢林渝鈞放高利貸「逼簽1億假債務」遭押 前妻10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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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涉嫌長期放高利貸,疑強迫高姓包商簽下新台幣1億元債權約定,基檢主動分案偵辦,昨天發動搜索並約談林渝鈞等人,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渝鈞。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涉嫌長期放高利貸,疑強迫高姓包商簽下新台幣1億元債權約定,基檢26日凌晨3時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渝鈞。(圖/中央社)

據指出,許多同事不知林渝鈞已與蔣姓女子離婚,發覺林渝鈞與前基檢約聘人員李姓女子往來密切,消息傳開後,基檢將林渝鈞列為風險人物展開調查,林渝鈞自知紙包不住火,日前已向基檢提出辭職,但尚未生效。

基檢分案後,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共同偵辦,從林渝鈞的財產申報,發現有大筆與收入不符的資金進帳,且資金疑流向蔣女和李女帳戶。

檢方懷疑,林渝鈞透過蔣女和李女帳戶,借款給亟需資金的高姓包商,累計金額達新台幣2230萬元,雙方並約定在基檢前廣場交付數十萬至百萬元不等的利息,蔣女和李女究竟僅出借帳戶,或從中媒介抽成,有待後續調查。

現有資料更顯示,高姓包商因無力支付高額利息,林渝鈞為確保債權,與高姓包商簽下1億元約定,檢方偵辦重點將釐清高姓包商是否確實欠款1億元,或是遭林渝鈞脅迫簽下約定,並清查林渝鈞放款資金來源。

專案小組昨天針對林渝鈞、蔣女、李女等相關住居所、辦公處共35處發動搜索,並約談林渝鈞等共19名被告及4名證人,經檢察官訊問後,今天凌晨3時以涉犯重利、恐嚇罪嫌,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渝鈞,蔣女和李女分別諭令100萬元、6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則請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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