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度蹲點強擄女學生!法官認惡嫌「約束能力差」收押理由曝

分享:

設籍澎湖的42歲蔡姓男子在台南擔任輪班工人,因涉嫌尾隨強擄放學女高中生未遂而遭逮捕。法院考量其非臨時起意犯案、守法觀念薄弱、自我約束能力不高等因素,認定有羈押必要,予以諭知羈押。

台南永康隨機擄人案嫌犯落網。(圖/警方提供)

警方調查發現,42歲蔡嫌是一名輪班工人,作息正常,跟永康沒有地緣關係,且也跟女學生不認識。案發前,蔡男曾到案發地點附近會勘11次,因此警方初步判斷嫌犯是鎖定該區域進行無差別犯案。

22日傍晚5時許,他在永康區忠孝路尾隨一名放學返家的女高中生,並伺機摀住其嘴部、勒緊脖子,試圖將被害人拖往一旁草叢,所幸附近有熱心民眾聽聞女學生喊救命,立即持木棍上前制止,嫌犯見狀隨即逃離現場。

受害女學生走在人行步道準備搭公車返家,遭蔡男摀住嘴巴並強行帶離現場。(圖/警方提供)

根據警方調查,蔡男的身分在經過照片比對後得以確認。女學生拍攝的背影照提供了明確的體徵特徵,包括身高、身形等可辨識的要素,使警方能夠在眾多嫌疑人中準確鎖定目標。這類突發案件中,現場目擊者或受害者提供的影像資料往往成為破案的決定性因素。

案經移送台南地方檢察署,南檢訊後昨天晚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認定蔡男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犯案非臨時起意,守法觀念薄弱,自我約束能力不高,有反覆實施強制性交罪、強盜罪之虞,裁定羈押。

留言衝人氣 3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