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京華城案遭羈押將近1年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地院5日裁定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在8日下午完成交保。柯在裁定交保第5天,北檢在今(9)日提起抗告,並列出5大理由,包括柯在交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
北檢今日傍晚提出抗告,並列出5大理由,其中1項為,「被告柯文哲於昨日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
但據了解,陳智菡、陳宥丞等人,是檢方偵查中列入證據清單中證人,並非台北地院審理中要傳喚的證人,所以柯文哲是否真有違反規定,還須待法院認定。

事實上,北院5日裁定京華城案被告中,唯二遭押的柯文哲、應曉薇分別以7千萬、3千萬交保,儘管這個保釋金額與今年初交保相同,但柯文哲疑似還是因交保金過高,而表示需要「深思」,要等到8日才做是否交保決定,最後在8日下午完成交保手續。柯文哲交保出來後發表約7分鐘演說,痛斥檢察官,「查了1年什麼都沒查到」、「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其實大家心裡面都非常明白,大罷免32比0,檢察官是很重要的因素」。

對此,北檢8日晚間發出聲明指出,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