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機車騎士因無照駕駛遭員警攔下開單告發,他不爽譙髒話「幹」還罵員警是「垃圾」,遭員警提告訴半,法官認為騎士言詞仍在可忍受範圍判決無罪。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因駕照遭吊銷,去年9月4日下午仍騎機車行經高雄小港區時,因違規遭警員攔查,員警發現黃男無照駕駛告知「駕照吊銷不能騎車」,黃男哀求員警再給一次機會,員警仍依法開單舉發,黃男不爽抱怨「上下班而已還要開紅單,要開多少?」警員回「可以坐公車、騎腳踏車」。
員警開完單要黃男簽名時,黃男簽名後與氣不爽說「拿去啦」,隨後側頭低聲譙髒話「幹」,員警質問「你是在罵我嗎?」黃男則辯稱是在罵自己,等紅燈離開時又補一句「垃圾」才悻悻然離去,警員事後對黃男提告公然侮辱。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檢視員警密錄器畫面後,認為黃男辱罵言詞確實讓員警感到不悅,但尚未超過一般人可忍受範圍,最後判黃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