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多次在北投社會宅工地盜剪市價20多萬的電纜線賤價變賣,最後一次遭當場活逮,承攬營造公司提民事求償1175萬元,士林地院判男子應賠償21萬。

檢警調查,慣竊謝姓男子2024年5月間連續7次趁半夜無人時,侵入北市北投區社會宅「機一基地公共住宅統包工程」工地,竊取電纜變賣牟利,最後一次5月18日凌晨下手時被工地人員當場抓到報警扭送法辦,現場查獲竊取的電纜線及工具,訊後遭依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民事部分,新記機電與國記營造聯合承攬該社宅建案,依法提附帶民事求償681萬元,後新記機電公司認為謝男竊盜行為導致工程延誤及追加工程費的損害,擴張請求賠償追加到1175萬元。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原告主張工程延誤及追加工程費等屬間接損害,需提出具體證明有直接因果關係,因舉證困難僅採電纜線損失金額,判處謝男應賠償21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