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近期針對勞工保險年資失效問題提出警示,指出受雇海外企業、入監服刑、外派工作及掛名投保等四種情況,可能導致勞保年資失效,已繳納的保費恐將充公;對此,勞保專家張秘書也進一步解釋,並指出以「在台灣公司加保但赴海外工作」的情況較為特殊,需要特別注意薪資來源。

針對「受雇海外企業」的情況,張秘書指出,勞保制度具有地域性,僅適用於在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設有公司的受雇者。若勞工在海外企業任職,且該企業未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將不符合勞保資格。
張秘書建議,目前仍在海外公司工作但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的勞工,應儘早主動退保,以確保先前在台灣累積的勞保年資仍然有效。
至於入監服刑的情況,勞保局會比對服刑人口資料並通知投保單位辦理退保,張秘書提醒,若案件仍在上訴或審判階段,勞保年資仍然有效。但一旦判刑確定入監,自入監日起的勞保年資將失效且無法補繳。
對於掛名投保的問題,張秘書提醒,若發現勞工名字未出現在公司員工名冊但出現在勞保名冊內,將被視為無效投保並要求退保,此類「人頭保險」行為一旦被查獲,不僅年資會被取消,還可能涉及違法。
最後則是外派工作勞工的勞保資格,張秘書指出,其關鍵在於薪資來源,若勞工雖然派駐國外,但仍由台灣母公司支付薪資,則可以繼續參加勞保;反之,若薪資來源是海外公司,等同於受雇於海外企業,將回到第一種情況,無法繼續享有勞保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