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一名隊員因欠債缺錢遭大陸情報組織吸收成共諜,自2022年起洩漏軍事及國家機密長達近2年,期間收受賄賂57萬多元,高雄高分院依法判刑7年8個月。

判決指出,海巡署南機隊隊員李姓男子因投資失利資金出現缺口,竟透過網路與大陸情報人員、綽號「Tony」的男子接觸,自2022年9月起遭對方吸收成為共諜,開始利用職務之便用手機拍攝國家、軍事機密及秘密文書,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傳送給對方。
事後高雄高檢署指揮基隆憲兵隊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偵辦查獲李男,專案小組查出李男洩密期間長達1年10個月,洩密內容還包括台菲海域巡邏勤務計畫、任務艦部署位置及飛彈射擊警戒區域圖;經統計李男每季收受6萬元賄賂,包含年終獎金共收取1萬8522顆泰達幣、約台幣57萬6127元。
李男於一審調查時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應訊時還辯稱自己在隊時表現良好頻受嘉獎,法官認為他因私人財務問題就洩漏國防機密,行為實屬不當,高雄高分院審酌其洩密損害程度,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國家安全法等罪,判處7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